植物的分类

 

对植物进行分类,有两类方法:人为分类法和自然分类法。

早期的植物分类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方便或植物的用途,选择植物的一个或几个特征作为标准进行分类,也就是人为分类法。人为分类法有很多分类方式,例如可以按茎的形态分为乔木灌木藤类草本;按植物的用途分为经济作物、观赏植物等等。

广义的植物界可以根据一定特征划分成不同的基本类群,如藻类植物菌类植物地衣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

百合属于百合科,是被子植物

然而更加科学的是,按照进化的观点,来自共同祖先的植物,具有相似的遗传性,表现出形态、结构、习性等方面的相似。根据亲缘关系进行分类,称为自然分类方法。这种方法可以说明植物间的亲缘关系,反映生物学特性的异同。

这种分类方法利用界、门、纲、目、科、属、种等的分类单位,按照其高低和从属关系顺序地排列起来,这就是分类的阶层系统。其中界>门>纲>目>科>属>种;有时在各主要分类等级中还需要用到一些亚单位,如:亚门,亚纲,亚目,亚科,亚属,亚种等。

关于植物的自然分类,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分类系统,比较常用的有:恩格勒系统哈钦松系统克朗奎斯特系统塔赫他间系统等。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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